越南战争(02):分界之后:南北政权与南方反政府运动
时间范围:1954—1960年。
系列目录与总体年表 · 上一篇:国家殖民统治与独立战争 · 下一篇:从顾问战争到大规模介入
日内瓦没有签出两个永久国家
1954年日内瓦会议产生的是一组不同性质的文件。把它们合称“一份各国签署的条约”,会直接误判后来谁承担了什么义务。
《越南停止敌对行动协定》由越南人民军总司令的代表谢光宝,与法兰西联邦军总司令的代表德尔泰签署。它安排部队集结、军事分界、人员迁移和监督。军事分界大体位于北纬十七度附近,但具体线位依附奔海河等地理标志,并不等于把纬线直接画成国界。〔2-1〕
7月21日《最后宣言》进一步说明,分界是临时军事安排,不是政治或领土边界;全国选举预定于1956年7月举行,双方主管当局从1955年7月开始协商。选举思想也并非只出现在这份宣言中:停战协定第14条已经提及为统一越南而举行的大选,只是具体日期与协商程序在宣言中写得更明确。〔2-1〕、〔2-2〕
美国没有加入最后宣言,而是发表单独声明,承诺不以武力威胁或使用武力破坏有关安排,并支持联合国监督下的自由选举。这不等于接受日内瓦宣言的全部选举时间表和监督机制。保大领导的越南国政府则抗议有关安排,保留行动自由。〔2-3〕
表2-1:日内瓦文件分别规定了什么
| 文件或条款 | 主体与内容 | 不能由此推出什么 |
|---|---|---|
| 停战协定,1954年7月20日 | 两方军事代表签署;停火、集结、军事分界 | 不是所有与会国家共同签署的永久分国条约 |
| 第14条 | 集结前的行政管理;不得因战时活动报复;允许居民迁往另一集结区 | 不是把所有居民按政治立场强制交换 |
| 第16—19条 | 限制新增外国军人、军械、基地及军事联盟;规定有限替换办法 | 不是双方可以无限扩军的空白授权 |
| 最后宣言第6—7段 | 临时分界;1956年选举及1955年协商 | 不是承认两个永久主权国家 |
| 国际监督安排 | 印度、加拿大、波兰参加监督 | 不是拥有独立军队和自动制裁权的执行政府 |
| 美国单独声明、越南国声明 | 分别表达承诺与保留 | 不能把美国的克制承诺等同于接受全部选举程序 |
最有力的南方辩护是:没有自由竞选、独立监督和反对派活动空间,选举未必能够表达真实民意;南方政府也没有签署一份规定自身选举义务的文件。这两点不能轻易抹掉。
但它们同样不能把吴廷琰拒绝协商写成中性的行政决定。拒绝启动协商阻断了既定统一路径,西方支持则帮助南方政权把临时集结区建设成长期政治实体。北方随后压缩政治竞争空间,也削弱了其关于自由全国选举的说服力。这些行为产生了具体的政治效果;评估各方的法律义务,仍须区分停战协定、最后宣言与单独声明。
北方:社会改革与强制统治共同推进
越南民主共和国在北方拥有抗法战争形成的军政网络,也以土地改革、教育和国家重建争取支持。对部分贫农而言,土地和地方权力的重新分配具有实际意义,不能把支持全部解释为恐惧。
同时,土地改革使用阶级划分、群众动员和惩罚性斗争,制造了严重冤错。1956年的党内纠错文件承认,存在扩大打击范围、强迫认罪、非法惩罚,以及工作队破坏正常组织程序等问题。其证据价值正在于:这些问题不仅由外部敌对宣传提出,也进入了执政党的内部检讨。〔2-4〕
但承认严重暴力,不等于可以随意确定全国处决总数。该决议能够说明政策机制与具体错误类型,不能独自证明流传的任何一个全国死亡数字。纠错、释放和调整可以改变部分人的处境,却没有恢复独立的多党竞争。
因此,北方政权同时具有革命动员产生的支持、战争胜利带来的威望,以及压制政治竞争的能力。三者不是互相排斥的解释。
南方:吴廷琰既依赖美国,也争取自主统治
吴廷琰不是由美国直接任命的总理。1954年6月,保大任命他组阁;美国后来逐渐把他作为南方反共国家建设的主要伙伴。1955年,吴打击平川派及部分宗教武装,削弱法国影响,并通过受到操控的公投废除保大,建立越南共和国。
这些行动既可以被解释为中央国家收回治安和军权,也涉及吴氏家族排除竞争者、集中权力。高台教、和好教和地方武装不是统一的民主反对阵营,但打败它们也不等于获得了全部乡村居民的支持。〔2-5〕
吴政权的社会基础包括官僚、军人、部分天主教社群、北方移民和反共人士,同时远不止这些群体。天主教徒之间同样存在不同政治选择。美国提供财政和军事支持,却无法使吴在所有人事、宗教和政治问题上服从顾问。依赖和直接控制必须分开:资金可以产生压力,压力仍可能被抵抗,甚至反过来使援助者担心盟友垮台而不敢断援。
土地和地方治理尤其影响乡村政治。抗法时期形成的土地关系、地主返乡、佃租和行政权力恢复,使部分农民把新政府视为旧秩序的延续。吴的土地政策并非完全没有改革,但不足以消除地方不满。镇压共产党网络又常与地方私人恩怨和扩大化指控混合,伤及并非共产党员的反对者。
迁徙不是一场人口公投
1954—1955年,大约百万人从北方迁往南方。Goscha的研究估计,其中约六十万人为天主教徒。法国与美国提供运输,宗教网络与宣传影响选择;但担忧政治镇压、希望保留宗教生活、追随家人和寻找经济机会,也都是可以成立的动机。不能把所有迁移者说成受到欺骗,也不能把留下的人说成支持共产党。〔2-6〕
北上集结者的统计对象不同。Goscha编纂的辞典给出八万至九万人,主要涉及军人、干部及相关人员,并非与南下居民完全对称的一组普通人口。部分共产党干部留在南方,维持秘密网络。把南下与北上人数直接相除,得出全国政治支持率,没有统计意义。〔2-7〕
这一点同样适用于参军、纳税和参加集会:它们可能体现认同,也可能出于生计、家族关系、治安压力或强迫。只有结合地方组织、逃亡、抗议和个人经历,才能判断行为的含义。
南方冲突怎样重新进入战争
1954年后,南方共产党组织并没有消失。留下的干部面对逮捕、监视和组织损失,一部分地方力量要求更积极的武装行动。河内则需要重建北方,也要考虑国际安排和战争升级风险。地方需求与中央政策并非从一开始完全一致。
1959年,武装斗争的政策地位提高,南方组织与跨境支持逐渐结合。南部区委同年11月的文件要求武装活动服务于群众政治斗争,反对用零散个人恐怖替代组织动员,同时要求争取宗教、移民和少数群体。这既说明党在寻求统一领导,也显示它知道社会基础不能靠宣布“代表人民”自动取得。〔2-8〕
1960年,南方民族解放阵线成立。它具有南方社会的不满来源和本地组织成员,也受到共产党网络及北方支持的深刻影响。本地冲突提供了动员对象,既存党组织把这些冲突连接起来,北方的政策、人员和物资逐渐扩大了战争能力。“纯粹自发的南方革命”忽略了党的组织与北方支持;“毫无本地基础的外来阴谋”则无法解释南方的不满和本地组织。
第二篇年表:临时分区怎样成为政权竞争
| 日期 | 事件或决定 | 直接后果与下一步 |
|---|---|---|
| 1954年6月 | 保大任命吴廷琰为总理 | 南方国家建设开始围绕新领导者重组 |
| 1954年7月20—21日 | 停战协定、最后宣言及单独声明 | 军事分区形成,政治统一没有立即完成 |
| 1954—1955年 | 居民南迁、部队和干部北上集结 | 人口与组织网络重新分布 |
| 1955年 | 吴打击地方武装、废除保大 | 中央权力增强,政治竞争空间收缩 |
| 1955年7月以后 | 选举协商没有按预定路径开展 | 临时分界逐渐固化 |
| 1956年 | 北方开展土地改革纠错 | 严重错误获内部承认,政治体制仍保持集中 |
| 1957—1959年 | 南方镇压与武装反抗相互升级 | 地方冲突进入更稳定的组织网络 |
| 1959年 | 北方与南方党的政策调整 | 武装斗争及南向支援扩大 |
| 1960年12月 | 民族解放阵线成立 | 南方反政府运动取得新的统一战线形式 |
表源:〔2-1〕—〔2-8〕;表中不以迁移、组织成立或公投结果直接推算民意。
第二篇注释
〔2-1〕《Agreement on the Cessation of Hostilities in Viet-Nam》,1954年7月20日,FRUS 1952—1954,第XVI卷,第1035号;重点第14—19条、监督条款、附件及签字部分。
〔2-2〕《Final Declaration of the Geneva Conference》,1954年7月21日,同卷第1038号,IC/43 Rev.2;重点第6—9段。
〔2-3〕美国代表Walter Bedell Smith声明及相关说明,同卷第1030号,1954年7月21日。用于区分美国单独承诺与越南国的保留立场。
〔2-4〕越南劳动党中央,《第十次扩大中央会议关于土地改革与整顿组织工作的决议》,1956年,越共文献网站;读越南语错误总结与纠错部分,中文为本文转述。
〔2-5〕Goscha,《Chronology》,1954—1955年相关条目;美国国防部《五角大楼文件》IV.A.5.2,《Rebellion Against My-Diem》公开转录,用于政权、乡村和安置政策背景。官方研究中的价值判断不直接当作事实。
〔2-6〕Goscha,《Catholics, Exodus from North》,读全文;使用其约数,不将迁移人数视为精确登记总数。
〔2-7〕Goscha,《Regrouping to the North》,读全文;页面正文实际为英语。
〔2-8〕《南部区委第四次会议决议》,1959年11月,越共文献网站;读越南语政治与武装斗争、群众和统一战线部分。文件中的支持度判断是党组织自身评估,不是独立民意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