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军阀混战01:晚清的军队、饷源与统帅
晚清的军事改革留下了两种同时发展的关系:军队更依赖专门训练、统一编制和持续财政,也更依赖能够筹饷、荐人和协调官场的统帅。前一种关系可能增强国家,后一种关系可能使军官在中央失去协调能力时各自行动。两者并存,才能解释为什么清末造出了新式军队,却没有建立牢固的全国军令体系。
本篇从十九世纪中叶写到1911年。湘军、淮军和北洋新军不是一支部队依次改名,更不是同一个“军阀集团”的三个阶段。它们的人员确有传承,战争环境、制度身份与财政安排却发生过重大变化。是否构成军权私人化,应检查谁选择军官、谁付饷、谁能调动或撤换部队,而不能只看军队是不是以统帅籍贯命名。
湘军:由谁招来,就由谁带领
太平天国战争迫使清廷扩大地方募勇。原有八旗、绿营并未立即消失,但在需要跨省集中兵力时,调来的营伍相互不熟,指挥和补给也难统一。曾国藩1853年在湖南编练湘军,采取由统帅选统领、统领选营官、营官募兵的方式。招募依靠同乡、师生、宗族和地方士绅介绍,兵员与带兵官的联系较为固定。
这套办法首先是一种解决战斗组织问题的选择。军官需要知道哪些人会听命,士兵需要知道由谁领取军饷、申诉和照应家庭。乡谊能降低陌生人协同的困难,却不能保证部队永不溃败,也不能代替饷银。湘军设置较高饷额、加强营内约束,招收愿意离乡作战的青壮年,给持续出征提供了条件。戴鞍钢《湘军与淮军》把招募、指挥、水师与运输合起来讨论,比单说“兵为将有”更能说明它的战斗能力。
湘军也不是单纯的步兵集团。太平军据守长江沿线城市,城池、河道和粮运彼此相连。湘军建设水师,护送运输,协助陆军围攻,并在战事推进时争夺沿江据点。它的扩张依靠长期围困和水陆配合,不能从“农民拿起武器”直接推导出来。战场组织越复杂,军饷、船只、火药、粮食和夫役的供应就越重要。
称湘军为曾国藩的“私人军队”,还有一个容易遗漏的限制:曾国藩不能靠私人财产维持这样规模的战争。募勇获得的是清廷授权,军官升迁、地方官职和税收征用仍需要国家制度承认。在尚未取得督抚实职时,他的部队作为客军跨省作战,常要向地方官索取粮饷;有军队不等于已经有稳定财政。1860年出任两江总督后,军事指挥与地方财赋之间才有了更紧密的结合。
清廷因此也不是单纯“放弃中央集权”。它一面借重地方统帅,一面利用任命、奖惩、不同部队间的制衡来约束统帅。曾国藩在战争中的实力增长,发生在皇权授权的体制之内;1864年攻下天京后,湘军大批裁撤,也说明组织仍有收缩的可能。由战时募勇走向独立割据,并非一个已经写好的结局。
饷源改变了统帅与地方的关系
战争破坏了旧有赋税输送,清廷又要在多条战线支付军费,原定拨款常不能按时到达。地方筹饷便不只是临时补缺,而逐渐形成了可持续的征收办法。厘金是其中的重要部分:它对货物流通征税,在关卡、市场和运输节点筹集现金;商人和最终消费者承担其成本,驻军则可以从较接近战场的地方取得收入。
厘金不能简单等同于某位统帅的私产。税卡可能受督抚、筹饷局或地方官管理,税款也可能奉命解往别处。但谁能任用征收人员、核准支出、截留或转拨军饷,谁就拥有军队维持所需的实际资源。法定税收归属与最终支配权开始出现距离。有关财政制度的进一步比较,见第12篇。
这改变了将领对中央的依赖方式。过去的命令如果没有配套饷源,就可能需要统帅自行找钱;自行找钱成功,又让统帅能够同中央讨价还价。问题不在于所有地方收入都被军人夺走,而在于军费经常先由某个组织维持,再等待国家认可。长期战事还使临时机构、幕僚和军需人员积累经验,成为统帅能够继续扩军的组织基础。
把这个变化仅归因于清廷“重用汉人”,解释力有限。任命确实改变了满汉权力分布,但军队能否持续行动,仍取决于饷源和组织。没有稳定税收的汉人将领同样脆弱;拥有正式中央官职的人,也可能要依靠地方交涉解决财政。族属、官职和资源是相互影响的条件,不能互相替代。
淮军:上海的财赋与更密集的军需
1862年李鸿章率淮军从安庆赴上海。它承接了湘军由将领逐层募兵的办法,也吸收不同来源的营伍,不能按“全部由安徽人组成”理解。上海官绅请求援军,清廷给予巡抚任命,地方商业税收及口岸资源为部队提供饷源。军队保护城市和税源,城市筹款支持军队,这种相互需要使李鸿章得以形成较稳定的军事行政网络。《淮系集团与晚清政治》第二章网页节录可用于核对这一网络的形成,但该网页并非原书完整版本。
淮军较广泛地采用洋枪、洋炮和外国教练,军队对固定型号弹药、维修、采购和运输的需要随之增加。买到一批枪并不等于取得独立作战能力:如果弹药供应中断,或各部枪械口径不一,装备优势便难以兑现。制造局、军械采购和官商联系因此进入统帅的组织范围。
这里出现了一个不宜忽略的方向:军事技术更新可以强化国家能力,也可以强化一个在国家内部经营资源的官僚集团。李鸿章的北洋大臣、直隶总督等职位,使他可以把军队、海防、外交和企业联系起来;这些权力来自官职,却通过长期任职形成的人际关系运行。官职与私人关系并非各自独立的两套世界。
“北洋”在这里最初关乎通商、海防及直隶总督兼办的政务范围,并不等于后来民国的北洋军人集团。淮军将领与北洋新军之间有人事渊源,但不能据此把李鸿章时代的军事行政组织直接画成1920年代的直系、皖系。张作霖的力量尤其不能从湘军、淮军的单一直系谱中解释。
甲午战争暴露了旧有军队建设的弱点。洋式武器并没有自动带来统一训练、可靠参谋制度和跨部队协同。战败推动了另一次改革:不只给旧营添置枪炮,而是尝试重新规定编制、军官教育和服役秩序。技术更新由此进入更深的组织层面。
新军:共同军制与不均等的财政
胡燏棻在天津附近编练定武军,袁世凯1895年接办后扩充为新建陆军;张之洞在江南及湖北也推进新式练兵。1901年以后,各省的新军建设扩大。1903年中央设练兵处,各省设督练公所,1904年公布营制饷章,1906年改组设立陆军部,说明清廷确有统筹全国军队的努力。中华文史网《新军》载有编制沿革和招募制度。
新军以镇、协、标、营等为编制层级,一镇同时配置步兵、骑兵、炮兵、工程和辎重等兵种。这里的“镇”大致相当于后来的师,但不能把一个镇的名义定额当作到场作战人数。军官、勤务人员、欠额、训练状态和分驻任务都会改变实际可用兵力。
《清史稿》“陆军新制”所列1907年前后各省兵额差异很大:有的已具镇的规模,有的只有若干步队、骑队或炮队。这份晚出编纂材料本身也把番号、计划和完成程度混在一起,末尾所谓“共成二十六镇”,不能直接当成二十六个足额师。对照现代清史工具书采用的十三或十四镇及混成协统计,可以确认改革远未按统一进度完成;不能把两种数字取平均。《清史稿·陆军新制》数字文本。
差异首先有财政原因。军装、营房、教练、枪械、马匹与弹药都需要持续支出,省份的税源、旧军负担及中央协饷条件不同。中央制定同一种编制,地方未必能供养同一种军队。因此,三十六镇应理解为全国布置目标,不能当作实际建成清单;有关计划形成、分省核定的不同年份,也不应压缩成一次即告完成的命令。
军官来源也在改变。国内武备学堂、速成学堂及留学教育,为军官提供了同乡关系以外的联结。测绘、军事地理、炮兵和参谋知识使专业资格变得重要。然而学校不能直接消灭荐举和派系:毕业生仍需要职位、带兵机会及可靠饷源,掌握这些资源的长官能够建立新的人事网络。军校关系与旧的师生、幕僚联系常常叠加。
北洋与湖北没有走向同一个结果
袁世凯对北洋军队的影响,既来自小站以来的任官关系,也来自担任山东巡抚、直隶总督等职时掌握的财政行政资源。1900年前后,他在山东的部队得以保存,随后在北方军事改组中占据有利位置。这种优势不是脱离国家的自由经营,而是利用国家职位建立了一种难以轻易替换的中介能力。
清廷又试图通过陆军部、军队统辖调整和人事安排收回权力。袁1909年被罢职回籍时,北洋部队并未整体起兵反清;这足以反驳“新军从成立起就只认袁、不认朝廷”的绝对说法。但正式解除袁的职务,也没有清除他与军官的旧关系。1911年清廷需要北洋军镇压革命时重新起用袁,显示名义统属与实际协调能力之间仍有差距。
湖北新军则提供另一种反例。它同样受督抚练兵、学校教育和地方财政影响,却有部分下级军官、士兵通过革命团体形成政治联系,最终参加武昌起义。新式教育让士兵和青年军官接触到新的国家观念,军营也可能成为政治组织活动的场所。效忠的变化不只发生在统帅一层,士兵也并非始终被动地随长官转向。
因此,1911年应问的不是“新军为什么必然成为军阀”,而是不同组织如何利用同一套训练和装备做出不同选择。北洋军在袁的协调下参与军事进攻与政权谈判;湖北起义军要求推翻清朝;其他地方部队又可能拥护原有官员、地方独立或议会政治。同一种军事现代化没有规定唯一政治结果。
晚清留下的关键困难,是中央既没有完全失去权力,也没有把军队整合到稳定的预算与指挥制度中。统帅的人事关系可以帮助国家应急,也可能在中央协调失败时转化为独立行动的基础。1916年以后的局面要经过革命、共和建立、帝制失败和战争中的重新分配才能形成,不能把这半个世纪当作军阀混战的漫长序幕。
表:晚清军事组织与财权变化年表
| 日期 | 地点与行动者 | 组织或制度变化 | 直接意义与核查边界 |
|---|---|---|---|
| 1853年 | 湖南;曾国藩 | 编练湘军;厘金在战时推广 | 募兵、筹饷更依赖地方;不是全国军制同时替换 |
| 1860—1862年 | 两江、上海;曾国藩、李鸿章 | 督抚权力与湘淮军组织结合 | 任命、税源与军需相联;见戴鞍钢文 |
| 1864年以后 | 长江流域 | 湘军大批裁撤,部分营伍留存 | 战争组织可以收缩,不能预设割据必然 |
| 1894—1895年 | 天津附近、江南 | 定武军、新建陆军、自强军建设 | 多条练兵路径并行;见《新军》条目 |
| 1903—1906年 | 北京及各省 | 练兵处、营制饷章、陆军部 | 统一规则增强;经费与落实仍不均等 |
| 1909—1911年 | 北京、北方及湖北 | 袁去职又复起,武昌新军起义 | 正式军令、人事关系与政治认同并不重合 |
来源与阅读范围
正文所用中文材料包括戴鞍钢《湘军与淮军》(文史广东,2018年7月11日,页面全文)、合肥学院相关研究网站《淮系集团与晚清政治》第二章节录(2015年6月4日,网页所呈章节)、中华文史网《新军》(2013年11月5日,条目全文)及《清史稿》“陆军新制”识典古籍数字文本。没有把网页节录标成原书通读,也不据其虚列纸本页码。
英文交叉检索包括美国国务院史家办公室所收1900年袁昶奏折英译及相关材料,FRUS 1901 China,文书69,用于核对庚子期间清廷内部意见不一。该译文不能代替原奏折的全部语义,也不足以证明袁世凯后来每一步行动的动机。新军兵额采用口径辨析而不提供跨来源拼接总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