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满洲国史07:帝国体系与国际选择
伪满洲国有外交机关,也参与过国际协定,为什么仍不能据此认定它拥有独立的外交和军事政策?关键在于,它无法自行决定保卫谁、同谁作战,以及为此怎样分配资源。日本政府在对外谈判中运用它的国家名义,在经济规划中规定它的产业任务,又在战争末期调走保卫东北的日军。这种依附关系可以容纳行政交涉和局部利益,却没有给新京留下与东京相反的战略选择。
1932—1945年的国际反应同样不能概括成一致抵制。美国和英国拒绝承认新政权,却未立即切断与日本的经济关系;苏联既同中国维持关系,也出售中东铁路权益,并在1941年承诺尊重“满洲国”的领土完整。南京国民政府坚持中国主权,但必须在军事实力、国内战争和对外谈判之间作出选择。以下讨论外交行为及其效果,承接前篇的边境与治安问题;政权内部组织和工业产量已由前文说明,下一篇转入这些国际安排怎样改变劳动、粮食和暴力。
不承认阻止了什么,又没有阻止什么
1932年1月7日,美国国务卿史汀生发给中日两国的照会,并非承诺派兵恢复东北。照会把中国主权、领土与行政完整,同美国及其国民的条约权利、门户开放政策并列,宣布不承认违反《巴黎非战公约》产生的局面或协议。保护中国主权和保护美国在华利益,在这份文件里共同构成政策理由。它也把当时正在组织的国联调查视为解决争端的途径。美国国务院,1932年照会原文
不承认可以拒绝为既成事实提供法律认可,却不会自行撤走占领军。若要改变地面控制,还需要贸易限制、金融措施、海军压力或军事行动,而采取这些措施的成本由具体国家承担。美国政府的历史说明明确记载,胡佛反对经济制裁。1933年英国议会的质询则显示,议员追问日本继续进军华北时英国何时采取制止行动,政府仍以协调、交涉和拒绝承认为答复。两者都支持“政策强度不足以迫使撤军”的判断;它们不支持“英美已在1932年对日本实施全面封锁”的说法。美国国务院历史说明、英国下院,1933年5月22日
国联也不是单一行动者。1933年1月,美国驻日内瓦领事吉尔伯特报告,小国中的捷克斯洛伐克、瑞典等积极推动不承认;英国愿意维护中国主权,却对承担无期限、无条件的不承认义务有所保留。他特意注明,关于英国立场的部分信息来自秘密消息和推断,不能全部视为英国正式训令。到了同年5月,英国首相在议会明确表示,英国受2月24日国联大会报告约束,继续拒绝承认。11月,外交大臣又确认接受有关不承认的技术建议。这组材料呈现的是磋商后形成的共同立场,而非各国一开始就有同样意图。吉尔伯特1933年1月30日电、英国1933年11月15日答复
因此,对“不承认没有用”的最强回应,也必须承认其军事失败。它没有使东北在1930年代恢复中国政府控制,但限制了日本把占领结果转化为广泛认可的新国际秩序。承认政策影响条约、外交代表和国际组织资格;这些效果与能否打败关东军是不同问题。反过来说,后来日本战败也不能全部算作不承认政策的成功:战争联盟、军事生产和战场胜负不是同一个政策工具。
南京在抵抗、停战与经济交涉之间
南京的政策不能只用“依赖国联”概括。1933年热河和长城战事把日军威胁推向平津,中国军队进行了抵抗,政府同时请求国际交涉。5月23日,外交部长罗文干向美国领事说明,北方部分较有战斗力的部队已经损失,财政又难以支持继续作战;这是中方高官对形势的判断,经美方转报,不能当成对所有中国军队战力的客观测量。它说明,军事失败、筹款困难和外交求援之间有直接联系。FRUS 1933年,文献382
5月31日塘沽协定由熊斌与冈村宁次签订,规定中国军队撤到指定线以南、以西,日军确认后退向长城,间隔地区由中国警察维持秩序,日方保有检查安排。它暂停了眼前战事,却以限制中国军队部署为代价;条文没有正式承认“满洲国”。同年11月,外交次长唐有壬对美国公使解释,政府仍拒绝承认东北脱离中国,但愿就不涉及原则的事务交涉,并承认此前大量政府军用于江西“剿共”。这是南京自己说明的战略优先次序,既不能被删去,也不能因此推断每一场对日失败都只由这一原因造成。协定内容的同时代转报,文献391、唐有壬谈话记录,文献481
经济层面同样存在抵制与交涉。罗文干把抵制日货视为日方要求中方取消的重要压力来源,并将美国棉麦贷款看作外援信号;唐有壬则讨论长城关口货物税收,反对只允许东北货物优惠进入、却不允许中国其他地区货物对等进入的安排。抵制日货涉及商人、民众和不同地方当局,不能全部算作南京统一命令。能够确定的是,政府没有停止争取外援与保留主权主张,但停战后的交通、关税和贸易接触,也使实际经济关系继续存在。不承认与实际往来之间的距离,同样出现在中国一侧。罗文干1933年6月谈话,文献408、文献481
铁路交易显示的实际权力
1935年3月23日,苏联向伪满洲国出售中东铁路权益。美国驻日大使格鲁随后报告,签字地点是日本外务省,参与者包括苏联、伪满洲国和日本代表;铁路转让协议之外,还有支付货物的三方文件和日本担保文件。苏方出售权益,是撤出一个成本和风险持续增加的在外据点;日方则借此扩大对东北铁路网的控制。这项交易说明,苏联愿意同实际控制者做生意,不能据此倒推它赞成九一八事变的全部政治后果。格鲁1935年4月5日报告,第92号文件
格鲁还记载,交易当日伪满洲国将铁路经营委托给满铁。这里存在三个不同层次:买方的法律名义、付款担保者、实际经营机构。若只看协议抬头,会得到新京自主购买铁路的印象;把三层放在一起,东京和满铁的作用就不能省略。不过,格鲁有关经营委托的消息引自当时报刊,并非附有委托合同的原件,能够支持这一安排的存在,不能代替合同细则。
同一报告还保留了日本机构间的分歧。财政大臣高桥是清担心对满投资超过日本财政承受能力;外务省商业部门也强调铁路购买的特殊性。关东军追求安全纵深和军需基地,财政部门要支付账单,满铁要维持运输和经营,外交部门要处理苏联及欧美的异议。这些目的可以相互支持,也会在费用、速度和对外承诺上冲突。承认分歧,并不意味着各机构对东北拥有同等权力,更不能把财政上的顾虑误写成反对殖民控制。
格鲁对日本的批评也有具体背景:涉及铁路时日本愿意担保,涉及损害外国石油公司利益的伪满垄断政策时,日本又可以声称那是另一个国家的事务。他是维护美国利益的外交官,但这一利益位置并不使材料失效。文件揭示了一种可检验的责任安排:日本能够在需要控制时参与,在遭遇外部追责时援引伪满的形式独立。判断这种安排,需要逐项检查权力与责任是否落在同一机构,不能仅据“独立”两个字作结论。同一报告,原书第104—106页
从东北据点到帝国战争经济
1937年后全面中日战争扩大,东北在日本战略中的意义也发生变化:既是对苏边境的驻军区域,又必须向更广阔的战争提供运输、原料、工业产品和人员。1940年10月3日,日本内阁通过《日满支经济建设要纲》,把日本、满洲、华北、蒙疆列入一个以日本为中心的经济空间。这份日本中央文件直接规定,满洲国应强化与日本的不可分关系,发展矿业、电力及部分重化工业,并承担粮食、饲料和原料供应。日本国立国会图书馆所载要纲全文
要纲还作了具有层次差别的分工。日本侧重精密工业、机械和兵器;满洲的机械与兵器工业则以满足国防需求为限。劳动力方面,文件设想从日本输入技术人员、从华北组织普通劳工进入东北,同时发展当地供给。这证明的是中央规划的目标,不能当作每一项计划均已实现的产量报告。不过,它足以排除一个过强的说法:东北的经济政策完全由本地社会自主选择,主要以本地居民福利为尺度。
战争也改变了军事资源的去向。美军军事史家格兰茨根据苏日双方战史所作的研究指出,关东军熟练部队被不断抽调到其他战场,后由预备役、临时征集人员和重新拼组的单位补充。到1945年,部队名义数量仍大,训练与装备却已显著下降。这里的决定来自日本战争总体需要;伪满的防务需求不能阻止调兵。军队番号和军费增加,并不等于新京增加了独立军事能力。格兰茨《八月风暴》,第28—33页
太平洋战争没有取消东北的战略地位,却使“作为基地的重要”与“能够获得保护”分离。日本必须在本土、太平洋、中国战场和对苏防务之间竞争性地分配部队。东北移民和居民依赖的保护安排,可以在他们没有参与决定的情况下被削弱。1945年的撤离危机由此具有制度前因,不能只用苏军突然越境解释。
苏联的安全政策为何几次改变
苏联面对东北,首先考虑的是远东安全和大国战争风险。它在1935年出售铁路权益,并不等于永久退出东北;1941年又同日本缔结中立条约,在德国威胁加剧和日本准备调整南北战略的环境下,双方都有避免同时面对多个强敌的理由。条约约定,一方成为第三国敌对行动的对象时,另一方保持中立。附带声明中,苏联承诺尊重“满洲国”的领土完整与不可侵犯,日本相应承诺尊重蒙古人民共和国。1941年中立条约、同日附带声明
这份声明使用了“满洲国”名称,是不能从苏联政策史中删去的事实。它给予日本在东北建立的政治实体以安全承诺,但条文并不等于所有国家普遍承认该政权,也不能替代苏联与它之间外交关系的逐项考证。这项安全承诺由苏联和日本签署,新京没有自行决定结盟。中国主权和当地居民意愿没有成为这项双边交易的决定程序。
1945年2月的雅尔塔对日协定同样写得具体。苏联答应在德国投降、欧洲战争结束后二至三个月参加对日战争,同时要求维持外蒙古现状、恢复旅顺军港租借、大连国际化并保障苏联优越利益,以及中东铁路和南满铁路的中苏共同经营。文件又写明涉及蒙古、港口和铁路的安排需要蒋介石同意,并承诺保持中国在满洲的完整主权。雅尔塔对日协定,1945年2月11日
“苏联只是履行盟国义务”因而不足以解释全部行动。履约确实是它的公开理由,也是军事协作的重要部分;但参战条件列出的港口、铁路和领土利益,来自同一份原始文件。反过来,仅以夺取利益解释,也会遗漏德国败亡后盟军协调、结束日本战争以及远东安全考虑。证据支持多项目标同时存在,并支持进一步判断:这些利益要求压缩了中国政府战后收回完整控制的空间。
中立条约的终止尤其不能省略时间。1945年4月5日,苏联通知日本不再延长条约,援引的是第三条规定的提前一年通知程序。第三条还规定条约经批准后有效五年。按文本,阻止自动续期不等于通知当天所有义务立即消失。苏联8月对日宣战,不能仅凭4月通知便得到“条约已合法失效”的结论;苏方提出日本协助德国、对其盟友作战等理由,是否足以解除原有中立义务,是另一项法律争论。中立条约第三、四条、哈里曼转报苏方通知,1945年4月5日
按条约通常文义,1945年8月开战与尚在约定期限内的中立承诺存在冲突。雅尔塔的秘密安排本身不是日苏双方修改中立条约的协议。这个判断不减损苏军击败关东军的军事事实,也不替日本在中国的侵略免责;它要求对不同国家的不同义务分别判断。用一方过去的侵略,自动取消它在任何其他条约下的权利,会使同一法律原则失去可重复适用性。
中国政府的主张怎样进入战后安排
南京国民政府把东北问题提交国际组织并维持主权主张,试图在实力不对称时增加日本的外交成本。这个选择保住了国际争论中的法律地位,却未能及时恢复实际统治。政府需要为未能保土承担政治责任,但不能把依赖外交简单等同于正式放弃主权。1933年英国议会已在讨论中国军队与日满军队在长城内外的交战;外交交涉与军事抵抗可以先后并存,并非只有“全面决战”或“完全不抵抗”两种政策。英国下院1933年5月22日记录
中国社会的抵制日货、地方武装和南京的国家外交也不能混算成一个可随时调度的工具。抵制会影响商业,却不能替代军队;政府与地方社会对风险的承受能力亦不相同。到1945年,国民政府面对的已是即将进入东北的苏军以及雅尔塔既有安排,其谈判目标包括取得苏联对中国主权和中央政府地位的承诺。8月14日签订的中苏条约及附属协定,把这种交换写入铁路、旅顺、大连和外蒙古事项。苏联驻美使馆所送1945年8月公报,FRUS第692号文件
公报称,中长铁路由中苏共同所有和经营,三十年期满转归中国;在东北恢复中国行政权的同时,战争期间中国行政代表与苏军最高统帅部之间要建立协调。这是中国取得回归承诺时接受的现实限制。把它称为毫无代价的“恢复主权”,会掩盖苏联取得的特殊权益;把它称为中国政府完全放弃东北,又与中国行政恢复和铁路最终归属条款冲突。条约承诺怎样落实,需要同随后苏军占领、设备拆运和国共进入东北的实际过程对照,不能止于签字。
外交关系年表
| 时间 | 行动与主体 | 能证明的变化 |
|---|---|---|
| 1932年1月7日 | 华盛顿;美国向中日发出不承认照会 | 拒绝认可特定武力改变,未承诺军事恢复。照会 |
| 1933年2月24日后 | 日内瓦、伦敦;国联及英国等落实不承认 | 外交限制持续,地面占领仍存在。英国议会答复 |
| 1933年5月31日 | 塘沽;熊斌、冈村宁次签订停战协定 | 军事部署受到限制,未正式承认“满洲国”。协定转报 |
| 1935年3月23日 | 东京;苏、日、伪满代表办理铁路权益转让 | 苏联退让与日本控制扩大同时发生。格鲁报告 |
| 1940年10月3日 | 东京;日本内阁制定经济建设要纲 | 东北资源和产业任务纳入日本中央规划。要纲 |
| 1941年4月13日 | 莫斯科;日苏缔结中立条约及附带声明 | 相互安全交易暂时稳定边境。条约 |
| 1945年2—8月 | 雅尔塔、莫斯科;盟国及中苏、日苏交涉 | 联盟合作、利益交易和旧条约冲突并存。雅尔塔协定、不续约通知交涉 |
这段外交史支持一个有范围的结论:伪满洲国并非毫无国际活动的空壳,但它的重大对外选择受日本支配,外国同它发生交易也不自动证明其自主性。国际不承认保存了争议和中国主权主张,却未能及时改变占领。苏联政策则随安全环境改变,在出售权益、保证现状和重新取得权益之间转向。普通居民承担了这些安排的资源征集、军事部署与撤离后果,却几乎没有参与决定的渠道。
资料与阅读范围
文中日期采用公历;“满洲国”在条约和当事人文件中保留原称,不表示认可其政治主张。以下均为实际阅读材料;同一文件中的外交官转述,已与原始条约文本区别。
- 美国国务院《美国对外关系文件》(FRUS):1932年第III卷第10号;1933年第III卷第128、382、391、408、481号;1935年第III卷第92号;1945年第V卷第623号、第VII卷第692号。已读所引文件正文;第692号是苏方条约公报,未冒充逐条核准的条约原件。南京高官谈话经过美方记录与转报,保留其为本国政策辩护、争取外援的语境。
- 英国议会 Hansard:1933年5月22日第278卷743—745栏、11月15日第281卷902栏,已读相关问答全文。议会回答代表政府公开立场,不等于秘密决策档案。
- 日本内阁《日满支经济建设要纲》,1940年10月3日。已读国立国会图书馆所载日文全文;网页注明据《国家总动员史》资料编第4册1083—1085页转录。
- 耶鲁大学 Avalon 收录的1941年日苏中立条约、附带声明和1945年雅尔塔对日协定,已读相关全文,为英文转录本,未声称核对俄日签署原件。
- David M. Glantz, August Storm: The Soviet 1945 Strategic Offensive in Manchuria, Leavenworth Papers No. 7, 1983,第28—33页;已读公版扫描对应的OCR及相关章节,援引为战后军事研究,不列作1945年当场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