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列总目录 · 上一篇:资源怎样变成军队 · 下一篇:新帝国与欧洲秩序

1871年的国家统一扩大了共同法律、市场与选举活动的范围,却没有建立一种人人地位相同的德国成员资格。一个人可以拥有邦籍和帝国公民身份,同时因性别不能投票,因宗教受到行政压迫,或因母语和政治认同被指责不忠。另一些德语居民生活在奥地利、瑞士等国家,留在新帝国之外。新帝国边界既不是德语分布线,也不是所有自称德意志者共同表决的结果。

但不能因此把统一后的社会写成纯粹的被动受害者。天主教社团、地方政党、工人组织和妇女协会都利用新出现或扩大了的公共空间;同一批人可能反对政府的政策,却争取进入国家的法律和议会制度。判断他们是否“支持统一”,需要继续追问:支持什么样的国家,保留什么权利,以何种方式参加。

巴伐利亚、萨克森和汉诺威不是同一种地方

汉诺威在1866年失去独立王国地位,萨克森则在战败后保留王朝和邦国机构,加入北德意志邦联;巴伐利亚直到1870年仍可就加入条件谈判。这些制度结果直接影响居民理解“统一”的方式。巴伐利亚人可以借本邦政府抵挡进一步集权;反对吞并的汉诺威人却首先面对本邦政治机构已经消失的事实。

英国驻巴伐利亚使节霍华德在1866年12月的报告中,特别指出汉诺威的敌意,认为王朝被放逐、制度丧失和征服过程都会妨碍整合。这是观察者的政治报告,不能当作全体居民的民意统计;但它足以反驳“胜利立即获得一致拥护”的说法。它还提示,对普鲁士的不满未必等于反对任何形式的德意志合作。霍华德1866年12月3日报告

巴伐利亚爱国派则把天主教利益、地方制度和反对普鲁士主导结合起来。1868年关税议会选举中,该阵营取得巴伐利亚48席中的28席,阻止民族自由派把关税机构发展成全国议会。它在本邦又依靠报刊、教士和社团争取支持。这里的“爱国”主要指维护巴伐利亚的国家传统,不应翻译成反民族的地方自私。建国以后,相关力量仍能通过帝国中央党及联邦制度影响财政政策,地方认同并未在加入帝国时消失。巴伐利亚历史词典:爱国党

王朝保留权也不能代表当地人人满意。地方君主、天主教议员、城市自由派和工人组织,对加入同一个国家可以有不同理由。萨克森拥有独立行政传统,工业与工人政治也很重要;汉诺威遭吞并的经历,不能代替萨克森的经验。比较各邦时,应先看机构和政党,再谈笼统的“南德人”或“北德人”。

国籍与政治权利之间有几道门槛

1870年6月1日的《取得和丧失联邦及邦国国籍法》从邦籍出发:联邦国籍通过某个成员邦的国籍取得,也随其丧失而消灭。法律列出血统、准正、婚姻、接纳和归化等途径;准正涉及非婚生子女依法取得婚生地位,归化还涉及品行、住处和维持本人及家庭生活的能力。它不是一份按母语自动把所有德语人口纳入国家的名单。国籍法第1—8条选录

这一安排对妇女和移民尤其重要。婚姻会改变妻子的国籍地位;婚生子女通常承接父亲国籍,非婚生子女承接母亲国籍。连续在国外居住达到法定期限,也可能导致国籍丧失,领事登记等情形则影响期限计算。法律所承认的成员资格,与家庭权力、迁徙和兵役义务相连。全法一般生效日是1871年1月1日,部分涉及战时义务的条文此前已提前生效;不能把制定日期与实施日期写成一个时刻。同法第13、21、27条及编者注

具有国籍也不等于能决定政府。帝国议会的普选属于有资格的成年男性,妇女被排除;它也没有把首相改成由议会多数任免的政府负责人。帝国层面的选举制度与普鲁士的三级选举制仍然并存。同一个男子进入帝国和邦国的政治生活,面对的选票权重可能不同。制度结构详见第11篇,这里必须保留的区别是:国籍、选举权、平等的社会待遇与决定行政权,属于不同层面。

宗教平等与文化斗争为何能够并存

1869年7月3日北德意志邦联宗教平权法以单一条文取消基于宗教信仰差别的民事和公民权利限制,特别涉及地方代表机构与公职资格。这对犹太人的法律地位具有实质意义。其制定时的范围是北德意志邦联,不能说1869年已经由一个尚未成立的帝国给全德居民平权。宗教平权法原文

法律资格改变以后,实际进入军官团、社会圈子和其他职位仍可能遭遇歧视。1870年代末至1880年代,反犹宣传和政治组织继续发展,说明获得公民地位未能消除排斥;同样不能由这种排斥倒推,说平权法律从未产生作用。法律提供了主张权利的依据,社会行动者则争夺哪些人能实际使用这些权利。德国历史博物馆:反犹主义

天主教徒面对的是另一组冲突。政府怀疑政治天主教对罗马的忠诚,把学校、教士任职和婚姻管辖权变成国家整合问题。1873年普鲁士五月法令扩大国家对神职教育和任命的控制;拒绝服从的教士受到罚款、监禁等处罚。必须区分普鲁士法律与帝国法律,不能假定每一个邦在同一时刻采取完全一样的措施。文化斗争的法律措施

这些措施反而促成天主教社团、报刊与中央党之间更紧密的联系。教会学校与宗教权威当然可以受到自由主义者批评,但对教权的反对不能自动证明每一种国家惩罚都合理。更重要的是,支持世俗国家与支持政府限制宗教群体,并非逻辑上不可分开的立场。文化斗争显示,统一后的政治中心能够扩大行政权,也可能在行动中把原本可以合作的居民组织成反对力量。

谁被疆界纳入,却不接受同一种民族解释

波兰问题暴露了疆界与语言标准的冲突。普鲁士东部领土中的波森、东普鲁士和西普鲁士原在德意志邦联范围之外。1848年前后,波森部分地区又曾纳入邦联。1867年北德意志邦联成立,普鲁士这些领土及居民进入共同制度。波兰语居民并不会因为政治边界改变就失去自身民族认同。俾斯麦可以用普鲁士臣民资格说明他们为何属于新国家,同时在西部用语言和历史说明割地;两种标准并不一致。施德尔关于帝国民族国家边界的分析

普鲁士东部的文化斗争又与反波兰政策交叠。学校和行政语言政策不仅涉及国家效率,也涉及谁有资格公开传承本地文化。宗教与语言在此互相加强,但不能把所有波兰人都归结为同一教派或同一阶层;更不能把居住在普鲁士、拥有邦籍的波兰居民,与后来作为外国劳工进入的人混为一谈。德国历史博物馆:德意志化政策

北石勒苏益格的丹麦居民则面对一项未落实的投票承诺。1866年布拉格和约第5条曾规定,北部居民经自由投票表达愿望后可回归丹麦。1878年德奥协议取消了相关条款。两国在条约层面撤销承诺,并没有使当地居民的认同随之消失。国家统一主张所引用的民族原则,没有以相同方式交给这些居民使用。同上施德尔文章的北石勒苏益格部分

阿尔萨斯—洛林更加直接。1874年当地选出的15名帝国议会议员提出动议,要求居民就吞并表示意见。现存议会发言的法文选录还记下有关使用法语发言的争执。选举提供了反对吞并的表达渠道,却没有赋予选民重新决定国境的权力;会说德语也不等于愿意转属德国。与此同时,一些工商和地方精英寻求与德国当局合作,以保护居民及企业利益。抵抗、适应和争取自治并非只能三选一。1874年2月18日帝国议会讨论选录

工人、农民与妇女怎样进入公共生活

工人运动在统一时期没有一种固定立场。1863年成立的全德工人联合会与1869年成立的社会民主工党,在对普鲁士领导、国家合作及工会行动的态度上存在分歧。倍倍尔和李卜克内西所属的后者反对普鲁士霸权,把民族统一与民主改造联系起来;战争转向割地以后,反对兼并更成为他们批评政府的重要内容。不能把后来统一的社会民主党名称和纲领,直接套回1860年代每个组织。德国历史博物馆:社会民主工党

农民也没有因身处乡村而天然脱离政治。1869年前后的巴伐利亚爱国农民协会参与选举动员,将宗教、地方制度与对自由主义改革的反对结合起来。这些协会中不少是选举性的地方组织,不能等同于后来以农业市场利益为中心的全国压力集团。农民、有产农场主与农业雇工的收入来源和权力位置不同,统一对他们的影响不能只用“农业阶级”一词概括。巴伐利亚历史词典:农民协会

乡村的重要性仍有数量基础。齐曼的社会史概述指出,约1871年帝国人口中近64%居住在不足2,000人的村落和乡村社区;这不是农业就业比例,也不等于64%都是农民。征兵、马匹与粮食征发会触及这些家庭;工业城市的工资、租金与失业则构成另一组风险。全国战争开支之外,还有家庭失去劳动力、护理伤员和承担遗属生活的成本。齐曼:现代工业社会

妇女承担家庭生产、收入补充、护理与社团工作,却没有因此取得帝国选举权。路易丝·奥托在1869年全德妇女协会大会的演说,将教育与谋生机会置于组织工作中心。国家统一可以扩展交流和组织空间,却没有自动满足这些要求。妇女既参与民族社会的形成,又被排除在其核心选举程序之外;她们的诉求也并非只有等待男性政党给予权利。奥托1869年演说选译

因此,1871年的变化不能用“全体德国人终于成为德国人”概括。新国家建立了可以争夺的法律资格和政治机构,也划定新的边界与排斥方式。地方居民和社会团体能否改变这些安排,取决于选举、组织、诉讼、行政权和镇压之间持续变化的关系。

本篇年表

表:成员资格与社会政治的关键节点。来源为本篇所链法律、议会选录及社会史资料。

时间 事件 权利与认同问题
1865年 全德妇女协会成立 教育和谋生成为跨地方组织议题
1866年 汉诺威被吞并,萨克森保留邦国 同属战败方却经历不同国家整合
1868—1869年 巴伐利亚爱国派扩大选举组织 地方与宗教认同进入代议竞争
1869年7月3日 北德宗教平权法制定 取消以宗教为据的权利限制
1870年6月1日/1871年1月1日 国籍法制定/一般生效 邦籍连接共同国籍,家庭与迁徙影响资格
1873—1874年 普鲁士五月法令;阿尔萨斯代表提出抗议 宗教管制与边疆政治意愿冲突
1878年 北石勒苏益格投票条款被撤销;反社会党人法通过 外交处置和国内排斥继续改变参与空间

来源与读取范围

法律依据为GHDI的1869年宗教平权法全文及1870年国籍法选录;后者不是完整法典汇编。霍华德报告使用网页选录,属外交观察,不能代表人口普查。巴伐利亚材料读取历史词典的政党和农民协会条目,未阅读条目所列全部专著。施德尔1961年文章仅取边界与少数群体相关部分,其整体解释不能代表当代研究共识。法文阿尔萨斯材料读取1996年资料选编所载导言和议会记录可见部分。妇女演说使用GHDI英译选段;齐曼文章读取社会结构及妇女部分。其余DHM资料为机构编写的历史综述。全文没有复制外部图片;年表为依据这些材料编制的原创索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