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统一(06)|石勒苏益格与荷尔斯泰因:谁有权决定公国的归属
1864年,普鲁士和奥地利联合进攻丹麦。两年以后,它们又为战后取得的公国开战。把前一场战争称为德国统一的第一步,容易遗漏当时尚未解决的问题:这片土地应当属于丹麦国王、一个新的德意志公国,还是普鲁士?参加战争和支持战争的人,对答案并无共识。
两个公国并不是同一种领土
图:1864年丹麦与三公国的地点、铁路和海峡。来源为1912年《剑桥近代史地图集》第116图,University of Texas Libraries原始扫描。按馆方版权说明作为公有领域材料使用,未改绘。这是事后编制的历史地图,非当年军用图;扫描的黄色覆盖范围无法清楚区分图例所称三公国割让区,本篇仅用它定位地点、铁路与海峡,不据黄色判断割让疆界。割让对象以文中条约为准,丹麦王国本身没有整体割让。
丹麦国王统治的是复合君主国。丹麦王国、石勒苏益格、荷尔斯泰因和劳恩堡拥有不同的法律地位,不能把它们画在同一张地图里,就认为它们是一个制度均一的民族国家。荷尔斯泰因和劳恩堡属于德意志邦联;石勒苏益格不属于邦联,而与丹麦王权有历史上的封建关系。荷尔斯泰因主要使用德语,石勒苏益格则有丹麦语、德语和弗里斯兰语居民。行政语言、家庭语言和政治认同也不总是重合。迪伯尔历史中心:战争前奏
丹麦民族自由派希望把石勒苏益格与王国结合起来,通常以艾德河作为想象中的民族边界。德意志运动则坚持石勒苏益格与荷尔斯泰因不可分离,并主张两公国进入德意志政治共同体。前一种方案会把相当数量的德语居民放进更紧密的丹麦国家;后一种方案又会把北部丹麦语居民带入德意志国家。这里没有一条可以同时满足王朝继承、历史权利与民族原则的边界。
1848年革命使争议转为战争。两公国的德意志派建立临时政府,德意志邦国出兵支持,普鲁士成为主要军事力量;丹麦则捍卫君主国的完整。战事并未按照民族团结的逻辑持续推进。英国、俄国等国担心波罗的海秩序被改变,普鲁士也不愿为法兰克福议会承担一场没有边界的国际战争。停战与普丹议和先后削弱公国起义军,丹麦最终恢复统治。通常称为“1848—1850年三年战争”,实际收尾延续到1851年初。丹麦百科:三年战争
1848年3月起义军控制伦茨堡后,丹军试图在邦联援军到来前解决冲突。4月9日在博夫获胜,23日却在石勒苏益格败于人数更多的德军,转而依托阿尔斯等沿海据点。此后尼比尔与迪伯尔的反击改善了丹军处境,但没有结束战争。8月26日马尔默停战使外交重新居于主导,法兰克福议会面对普鲁士已同意的安排,无法像一个完整国家的中央政府那样自主指挥战争。
1849年复战初期,丹麦在埃肯弗德损失舰艇,又在科灵后撤。海军优势的有效用途却仍存在:沿日德兰东岸调兵,把原本分散的陆军集中到弗雷德里西亚,再向围城部队出击。7月6日的丹军胜利来自兵力集中与海陆协同,而非沿漫长正面同时抵抗优势敌军。1850年7月2日,普鲁士在俄国压力下议和;仍继续抵抗的公国军队25日在伊德斯泰德失利。米松德、腓特烈施塔特的后续作战未能扭转局势,俄奥压力又促使普鲁士接受撤销起义政府、解散军队,战争于1851年初结束。丹麦百科:1848—1851年作战过程
这场早期战争留下了两种互相冲突的经验。丹麦政府相信军队抵抗与列强调停能够共同保住君主国;德意志民族主义者却认为,王朝外交曾经背弃民族事业。1864年双方都借用了这一记忆,但国际条件已经改变。
1852年的妥协怎样失效
1852年《伦敦条约》承认维持丹麦君主国完整的欧洲利益,并安排格吕克斯堡的克里斯蒂安及其男性后裔继承。条约同时保留荷尔斯泰因、劳恩堡对德意志邦联的既有权利和义务。它没有把各领地合成单一国家,也不是列强保证遇到争议就出兵援丹的军事同盟。条约之外,丹麦与德意志两大国关于公国地位的承诺,同样构成此后争论的依据。1852年伦敦条约丹麦文转录,第Ⅰ—Ⅲ条
1863年的十一月宪法为丹麦王国与石勒苏益格建立共同宪制,荷尔斯泰因被置于这一安排之外。它不是把1849年丹麦宪法原封不动延伸到公国,却确实改变了各领地之间的制度关系。新王克里斯蒂安九世虽倾向维持复合君主国,仍在国内压力下签署。德意志方面遂指责丹麦破坏此前安排,奥古斯滕堡继承人的主张也得到不少邦国与民族自由派支持。
必须区分两次军事行动。1863年12月,萨克森和汉诺威军队以邦联执行的名义进入荷尔斯泰因与劳恩堡;1864年2月,普奥军队越过艾德河进入石勒苏益格,则是两大国共同采取的战争行动,并非执行一项相同范围的邦联授权。俾斯麦借维护条约的语言取得行动空间,又没有承诺把战果交给奥古斯滕堡公爵。民族运动提供了动员资源,两大国却掌握着军队和谈判资格。迪伯尔历史中心:最后通牒与出兵
从丹尼维尔克撤退到迪伯尔围攻
丹麦陆军统帅德梅萨面对的,是弗兰格尔名义统率下兵力更雄厚的普奥联军。丹尼维尔克防线具有历史声望,却不是足以抵消数量差距的完整要塞。冰冻降低了水障价值,工事、道路和驻营条件不足;如果继续固守,侧翼被迂回后,主力可能在失去退路的情况下决战。2月5日夜,德梅萨命令撤退,后卫于桑克尔马克阻击追兵。近四万人的军队连同火炮辎重向弗伦斯堡转移,属于保存主力的行动,并不等于全军溃散。国内舆论却把放弃历史防线视为背叛,德梅萨随后被撤职。迪伯尔历史中心:丹尼维尔克
撤退并未结束丹麦的作战计划。军队分守迪伯尔、弗雷德里西亚及日德兰机动区域,希望利用海军运输与海峡屏障保存行动自由。迪伯尔阵地位于通向阿尔斯岛的桥头,一方面证明丹麦仍控制部分石勒苏益格,另一方面可以威胁深入日德兰的敌军侧后。因此,留守既有军事理由,也服务于即将开始的外交谈判。
普军并非一到阵前就凭步枪优势取胜。围攻部队把重炮运至战区,在布罗阿半岛设置能够侧击丹军工事的炮位,又逐步开挖平行壕和接近壕。铁路把重型器材送到后方,最后一段仍须依靠道路、马匹和工兵。海面也参与了陆战:丹麦铁甲舰“罗尔夫·克拉克”号的炮火能够影响海岸附近的进攻。炮兵、工事、渡海计划与天气共同决定攻城节奏。迪伯尔历史中心:战略与围攻准备
4月18日,普军发动总攻。历史中心所列攻击编组约为首波一万人、后续一万人,另有约两万人预备队;丹麦前沿约五千人,后方另有约六千人。这里的“参战兵力”不是四万普军与一万丹军同时站在一道胸墙前射击。攻击波次、守备人员、反击部队和未投入预备队必须分开。丹军第八旅的反击延缓了推进,却无法恢复整个阵地,残部退向阿尔斯。
同一资料列普军约一千二百人死亡或负伤,丹军约一千七百人死亡或负伤,另有约三千一百名未负伤俘虏及脱队者。名单并不完整,后一个类别尤其不能写成“阵亡”。这组数目显示的首先是阵地失守造成的大规模被俘,其次才是火力杀伤的差异。迪伯尔历史中心:4月18日战斗及损失口径
海战获胜为什么救不了陆地
丹麦海军能够袭扰航运、运送军队,并使普奥不能把海岸视为安全侧翼。但海上优势不会自动转化为收复石勒苏益格的能力。5月9日,丹麦舰队在黑尔戈兰附近与特格特霍夫指挥的奥地利舰只及普鲁士炮舰交战,奥舰“施瓦岑贝格”号起火后撤。丹麦由此取得一项可以庆祝的战果,却没有解除迪伯尔陷落造成的陆军困境。
丹麦水兵安德斯·延森·伦堡的日记记录了交战、船上伤员与在挪威安葬死者的经历。它能说明一名参战者看到了什么,却不能让他对敌方损失的估计变成统计事实。海战记忆经常保留勇气与胜利,战争结果仍取决于陆军据点、外交支持及继续作战的财力。伦堡日记节选及编者说明
伦敦会议期间,维持整个君主国、两公国另组国家、按民族或地理线分割石勒苏益格,都曾成为方案。丹麦宫廷和民族自由派政府本身并不一致;双方也无法就分界线和保证条件达成协议。英国愿意调停,不愿独自为丹麦开战;同情丹麦的瑞典同样没有提供足以扭转战局的援军。接受妥协会带来国内政治代价,拒绝妥协却意味着在没有可靠盟军的条件下继续作战。丹麦历史百科:伦敦会议
6月底停战失效后,普军于29日凌晨从索特鲁普林地附近渡海,首波约二千五百人。丹军阿尔斯指挥官施泰因曼此前曾要求增加被削减的兵力,未获满足。岸防部队虽立即抵抗,却没有在最初登陆阶段消灭桥头堡。《丹麦传记辞典》:施泰因曼的阿尔斯指挥
“罗尔夫·克拉克”号随后出现,一度阻断后续渡运,但此时已有约五千普军上岛。舰长判断陆上战斗难以挽回,转而协助撤运;船炮无法代替步兵夺回已经建立的登陆场。丹军退至凯格奈斯半岛分批撤出。历史中心统计该次行动丹军死伤及被俘约三千一百,普军相应损失约四百,不能全部算作战死。迪伯尔历史中心:阿尔斯渡海作战
失去阿尔斯,加上日德兰遭占领,进一步削弱丹麦继续谈判的条件。这并不证明先前每一个抵抗决定都毫无意义,但使依靠延长战争换取列强干预的期待失去了现实基础。
战果归谁,仍未决定
1864年10月30日《维也纳条约》第三条规定,丹麦国王把对石勒苏益格、荷尔斯泰因和劳恩堡的权利交给奥皇与普王,并承认两者关于这些公国未来的安排。获益者是两位君主;条约没有宣布公国已经成为普鲁士领土,更没有让全体居民表决归属。维也纳条约转录,第Ⅲ条
1865年《加施泰因协定》把石勒苏益格交普鲁士管理、荷尔斯泰因交奥地利管理,同时保留共同取得的权利。劳恩堡另作转让安排。普鲁士又在基尔的海军事务和穿越荷尔斯泰因的交通上取得特权。行政分工缓解了眼前摩擦,却让一方管理的区域内存在另一方的重要军事利益。基尔市档案馆:加施泰因协定
公国问题至此改变了性质。丹麦王权已退出,两大国却要决定谁能解释条约、支持继承人、调动驻军并决定未来制度。奥地利可以借公国议题维持对德意志事务的发言权,普鲁士则不愿在本土北侧保留一个受奥地利或邦联牵制的军事据点。1864年的联合胜利为1866年的冲突提供了具体争端,但从共同管理到公开战争之间,仍有外交选择和政治责任,不能把它们略写成预定的统一步骤。
本篇年表与资料边界
表:公国争议的法律安排与军事转折。来源为上文所引丹麦历史百科、迪伯尔历史中心及条约转录。
| 时间 | 事件及意义 |
|---|---|
| 1848—1851年 | 第一次石勒苏益格战争,丹麦最终恢复统治 |
| 1852年5月8日 | 伦敦条约安排继承并维护君主国完整 |
| 1863年11—12月 | 十一月宪法;邦联军进入荷尔斯泰因、劳恩堡 |
| 1864年2—4月 | 普奥进攻;丹尼维尔克撤退;迪伯尔失守 |
| 1864年5—6月 | 黑尔戈兰海战;伦敦调停失败;阿尔斯失守 |
| 1864—1865年 | 维也纳割让条约及加施泰因分治安排 |
条约部分依据公开转录的相关条款;战场部分依据丹麦历史机构的公开说明,海军经历只使用日记节选。没有据此声称读过完整军团战报,也没有把各战斗伤亡相加冒充全战争总损失。公国居民内部政治立场存在地域与阶层差别,“丹麦人”和“德意志人”不能充当全部个人选择的替代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