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统一(03)|1848年的革命,为何制成了宪法却没有建立稳固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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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8—1849年的建国尝试失败,最直接的原因是全国代表机关不能稳定支配军队和行政,而主要君主政府重新取得了这种能力。可是,这个结局不能抹掉革命改变议程的力量:群众迫使政府让步,地方政治创造新的参与经验,法兰克福议会则把基本权利和全国国家组织写成具体法律。国家没有稳固建立,与什么也没有做到,是两种不同判断。
革命首先改变了地方权力
1848年2月法国革命的消息抵达德意志地区时,新闻自由、宪法、政治参与和社会生计要求已经存在。三月,维也纳和柏林的街头运动直接冲击王朝权威。梅特涅离职,普鲁士国王作出政治让步,各邦也出现改革政府。法兰克福的议会不是凭空开始工作的;它的机会来自这些地方行动使原有政府无法照旧统治。联邦议院:革命与法兰克福国民议会。
各群体对“自由”要求并不相同。城市知识阶层重视出版和代议制度,手工业者面对就业与竞争,乡村居民关心土地、地租和领主义务。地方解决某些负担,可以使一部分参与者退出持续革命;政府也能够把不同诉求分开处理。把革命简单称为“资产阶级革命”,如果不再追问哪些人参与、又在何时离开,就无法解释动员为什么难以维持。
工人组织并非只是等待自由派代表自己。斯特凡·博恩参与创办工人兄弟会,把组织、教育与改善社会处境联系起来,后来又参加德累斯顿的街垒斗争。这类活动说明社会改革与宪法运动发生了交叉。不同工人领袖对行动节奏和目标仍有分歧,不能将后来的统一党派立场倒套在1848年。DHM:斯特凡·博恩。
议会拥有授权,却要借用别人的执行机构
1848年5月18日,国民议会在法兰克福保罗教堂开会。选举扩大了男性参与,但各地对资格和选举程序的规定并不完全相同。妇女没有议席;教育程度较高的职业群体在代表中突出。这既解释了议会擅长立法的条件,也限制了它与全部社会要求之间的直接联系。
6月,议会建立临时中央权力并选出约翰大公担任帝国摄政,试图让制宪工作拥有执行机关。问题在于,一个中央机关的名称不能自动使各邦官员、财政和军队服从。全国政治必须借助旧国家的实际组织;而这些组织对本邦君主的忠诚并未消失。
对丹冲突中的1848年马尔默停战让这个问题公开化。全国代表机关可以提出民族主张,却难以取代承担作战与外交责任的普鲁士政府。当议会接受原先引起反对的停战安排时,激进派认为代表背离了运动;街头压力又使温和派担心秩序瓦解。对军事资源的依赖,因而转化为革命阵营内部的信任危机。联邦议院革命展板;对丹问题详见第06篇。
秋季反革命改变了议会的处境
1848年10月,维也纳爆发新的起义,直接诱因之一是政府调动军队镇压匈牙利的独立诉求。维也纳起义者与匈牙利运动可以反对同一个王朝政府,但这并不使帝国内各民族天然成为盟友:波希米亚等地的非德意志居民可能同时警惕德意志民族建国和哈布斯堡集权。王朝可以利用革命要求之间的分歧,也仍掌握大批没有转向起义的部队。10月底,皇军夺回维也纳;法兰克福要求谈判,不能阻止军事进攻。11月9日,参加维也纳抵抗的法兰克福议员罗伯特·布鲁姆遭处决,议员身份并未成为能够实际保护他的权力。联邦档案馆:1848年10月;1848年11月。
柏林也发生了权力转移。11月,国王要求普鲁士国民议会迁往勃兰登堡,军队进入首都,市民自卫组织遭解散,政治活动受到戒严限制。12月议会被解散,国王自行颁布宪法。部分温和市民在持续社会冲突后接受恢复秩序,政府便不必同时面对三月时那样广泛的联合反对。这不是简单恢复一切旧制,而是君主在保留部分宪政形式的同时重新控制执行力量。到法兰克福议会于1849年春完成宪法时,柏林和维也纳的政府已不再处于1848年三月的退让状态。Frank Lorenz Müller:革命的秋季转折。
基本权利的工作不是“清谈”
1848年12月,议会先将基本权利单独立法;1849年宪法又把这些权利纳入国家结构。所谓成果,首先指经过讨论形成具有明确对象和法律后果的文本,不能直接等同于每个邦国都完整实施。
宪法第137条取消等级特权并规定法律平等;第143—144条处理表达及信仰自由;第130条要求各邦法律不能取消或限制所列基本权利。第126条还安排帝国法院处理特定宪法争议与公民权利申诉。权利因此不只是君主的个别恩赐,而拟成为约束邦国的共同标准。1849年宪法第126、130、137、143—144条。
这种立法触及犹太人的公民资格、政治出版的空间,以及居民在不同邦国间流动的条件。它也保留了财产秩序和大量另行立法事项。条文中的平等不会自动消除经济差距,更不意味着妇女已经获得与男性相同的政治参与。衡量其先进性,要与当时的限制比较;衡量其完成度,则要检查哪些人真正能援用这些条文。
1849年4月21日,路易丝·奥托在《妇女报》创刊纲领中要求妇女争取自己的份额,并特别征求贫困劳动妇女的陈述。她把女性政治能动性与社会处境联系起来,同时保留对婚姻及母职的重视。把当时妇女都写成现代意义上的同一种女权主义者并不准确;但她的公开行动足以反驳“妇女不在革命中”的说法。GHDI:《妇女报》创刊纲领。
国家边界为什么分裂民族运动
大德意志方案通常希望把奥地利属于德意志的领地纳入共同国家;小德意志方案则排除奥地利,以普鲁士为主要力量。然而,“把德语地区加起来”并不能实施前者。哈布斯堡政府需要维持整个君主国,波希米亚等邦联内领地又包含大量非德语居民。
1849年宪法第1条以原邦联领土为基本范围,第2—3条限制德意志领地与非德意志领地构成统一国家,最多保留同一君主的个人联合。这要求对王朝的统治结构作出实质改变。维也纳政府反对拆分君主国,并提出维护整体的政策,使议会难以既纳入奥地利、又建立一个权限明确的德意志民族国家。1849年宪法第1—3条;Wollstein的宪政史论述。
波兰问题进一步暴露了“民族原则”的不一致。早期革命中的波兰友好姿态,没有阻止议会多数在波森问题上支持有利于普鲁士和当地德意志居民的疆域安排。1848年7月辩论中,威廉·约尔丹以民族利益反对浪漫化的波兰同情。这里发生的不是抽象原则之间的误解,而是两种国家建构要求同一片混居土地。德意志自由主义者捍卫本民族的政治空间时,可能压缩其他民族的同等选择。Wolfgang Wippermann:德意志与波兰问题,1848年相关段落。
宪法第188条保护非德语群体的语言发展,不能据此认定边界争议已经解决。语言保护规定回答的是既有国家中的权利,波兰或捷克政治行动者还可能要求决定自己是否进入这个国家。对少数群体给予文化权利,与允许其拥有另一种国家归属,是不同层次的问题。
皇帝、普选和责任政府的组合
1849年3月27日完成的宪法表决、28日公布的宪法,以及随后向普鲁士国王提出皇位,应分别理解。最后形成的方案包含世袭皇帝、联邦结构和两院议会。国民院通过选举产生,邦国院体现各邦参与。4月12日公布的选举法以年满25岁的男性为选民,并排除依法丧失权利或接受公共救济等人群。它不等于全体成年人无条件投票。1849年宪法;《帝国选举法》。
这一组合已经说明,争取普选并不必然等于争取共和国。许多代表希望用有权力的中央君主维持国家统一,同时以民选议会、基本权利和部长责任限制其行为。宪法具有使政府接受议会监督的设计,但不能把后来成熟的议会内阁惯例直接当成已经运转的事实。
弗里德里希·威廉四世拒绝按议会提出的条件接受皇位,不只是个人鄙视议员的问题。接受意味着承认议会的制宪资格,承担新宪法约束,并面对其他君主及奥地利的反对。国王可以同样希望扩大普鲁士在德意志的地位,却拒绝由革命代表决定实现方式。这也解释了他后来支持另一种由政府协商的统一项目。
最后决定成败的仍是地方斗争
1849年5月以后,帝国宪法运动试图通过请愿、地方政治压力和武装行动迫使政府接受宪法。德累斯顿、普法尔茨、巴登和莱茵地区并不是同一场战斗。当地政府态度、军队是否分裂、市民是否持续支持,决定了行动的持续时间。巴登军队的一部分转向革命,是运动取得暂时成功的重要条件;这说明军人并非天然属于反革命阵营。联邦档案馆:1849年5月。
莱茵地区的行动也不只是几个知识分子的街垒表演。地方市民、后备军人、官员和激进派面对征召及宪法问题作出不同选择,部分人支持宪法却反对起义。若以全国议会散会为革命的全部结局,这些行动及其镇压就会被消失。LVR:莱茵地区1849年帝国宪法运动。
到1849年夏,主要武装抵抗被镇压,全国制宪方案失去现实执行机会。但地方改革、政治组织经验与权利文本仍然存在。较强的反事实也必须付出成本:若要让议会获胜,需要更多邦政府接受其权威,或有足够军队转向革命,而不是只要求代表更早宣布宪法。革命失败留下的是军权与制宪权如何结合的问题,并没有证明民族国家只能通过王朝战争建立。
相关年表
表1:1848—1849年革命与制宪。日期依据联邦议院、宪法原文及联邦档案馆;将表决、公布与实际实施分开。
| 时间 | 事件 | 含义 |
|---|---|---|
| 1848年3月 | 维也纳、柏林及各邦革命 | 地方动员迫使政府让步 |
| 1848年5月18日 | 法兰克福国民议会开会 | 全国制宪获得代表机关 |
| 1848年6月 | 建立临时中央权力 | 中央机关仍依赖邦国资源 |
| 1848年7月 | 波兰问题辩论 | 民族解放与领土利益公开冲突 |
| 1848年10—12月 | 维也纳起义被镇压,普鲁士议会被解散 | 两大君主政府恢复执行优势 |
| 1848年12月 | 基本权利单独立法 | 共同公民权形成法律文本 |
| 1849年3月27—28日 | 宪法通过并公布 | 世袭君主、议会、基本权利相结合 |
| 1849年4月 | 普鲁士国王拒绝议会皇位方案 | 主要执行力量不接受制宪安排 |
| 1849年5—7月 | 帝国宪法运动及军事镇压 | 各地最后抵抗未能维持全国建国方案 |
来源与阅读范围
使用德文宪法相关条款、联邦议院历史说明、奥托纲领的GHDI英语译文、DHM博恩人物条目、联邦档案馆1849年5月专题及LVR地方研究。Wippermann论文仅使用波兰友好与1848年边界辩论部分,其后续历史解释不作为本文结论。未取得全部议会逐日速记或各地镇压名册,不提供未经核验的伤亡总数。本文不使用外部图片;年表为原创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