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量上的优势不论在战术上还是战略上都是最普遍的致胜因素。

战略上最重要而又最简单的准则是集中兵力。

人们必须承认,数量上的优势是决定一次战斗结果的最重要的因素,只不过这种优势必须足以抵消其他同时起作用的条件。从这里得出一个直接的结论:必须在决定性的地点把尽可能多的军队投入战斗。

在一般条件下进行的大小战斗中,不论其他方面的条件如何不利,只要有显著的数量上的优势,而且无需超过一倍,就足以取得胜利了。

如果我们不抱偏见地研究现代战史,那就必须承认,数量上的优势越来越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因此,在决定性的战斗中尽可能多地集中兵力这个原则,在现在必须提到过去更高的地位。

数量上的优势应该看作是基本原则,不论在什么地方都是应该首先和尽量争取的。

一切用于某一战略目的的现有兵力应该同时使用,而且越是把一切兵力集中用于一切行动和一个时刻就越好。”

《孙子-谋攻篇》:故用兵之法,十则围之,五则攻之,倍则分之,敌则能战之,少则能逃之,不若则能避之。